省政府新闻办6月8日下午召开发布会,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进行首场解读。聚焦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以及重点群体就业需要,山东政策支持“再加码”,以真金白银助力上述市场主体破解实际困难。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山东自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我省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况下,出台了减免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大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税11.57亿元;而根据《十条措施》,上述政策延续至年底,这意味着仅这两个税种就将再减税30亿元以上。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透露,非税政策方面,我省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已实现“零收费”,国家立项的收费项目正不断出台减免措施,这都将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扶上马、送一程”。
中小微企业新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每吸纳一人企业最高可获得补贴3000元,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账户。据介绍,这也是我省首次提出“实施以工代训补贴”。一方面是支持企业扩岗,中小微企业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另一方面支持企业稳岗,在已出台的社保费减免、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用于开展以工代训、发放职工生活补助,帮助企业稳岗位、保职工生活。“无论补贴范围,还是补贴标准,支持力度都前所未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介绍,为保障政策落实,山东计划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安排30亿元左右;考虑各地情况不一,省里也将安排6亿元左右专项资金,对资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给予适当补助。
国有房租减免政策再次延长。疫情发生以来,山东国有企业主动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截至5月底,省属国有企业已减免房租6亿元。按照《十条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据了解,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排查房产出租情况,对符合减免资格的,主动联系承租方,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业绩的,我省将在业绩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成河说,疫情发生后,我省在融资担保、税费减免、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目前取得积极效果。4月份,全省新登记企业8.7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5.5万户,总量分别发展到323.7万户和737.5万户。而本次出台的《十条措施》涉及税费房租、经营方式、社会保险、融资保障、创业服务、线上销售等方方面面,基本涵盖了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的各关键环节。
为保证上述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相关部门正逐条制订操作指南,近期将统一面向社会发布,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责任部门也将持续解读《十条措施》政策和相关工作情况。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服务电话(电话号码0531-86198610),全天24小时接听、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诉求,责任部门接到诉求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进”专班将展开督导调度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记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