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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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06- 10 16: 14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扎实推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6月1日至2日,李克强总理在烟台、青岛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聚力“六稳”“六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聚焦解决当前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的突出问题,在前期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再制定十条措施,全面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十条措施》的初稿,全面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税务局等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并多次修改完善,于6月5日经省委常委会第193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文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精准性、操作性、时效性,确保切实管用。二是聚焦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以及重点群体就业需要,着力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既立足缓解当前疫情影响,救急扶困、留住青山,又有利长远,抢占发展空间。四是针对关键点和薄弱环节,将有限财力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突破一点、带动全面。同时,对已出台政策不再归集明确,在延续性和一致性上提出了要求。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包括了税费房租、经营方式、社会保险、融资保障、创业服务、线上销售等方面内容,基本涵盖了涉及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的关键环节。第一条、第二条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费和房租减免的力度,对6类服务业企业房租实行减收措施,其中,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第三条制定特色经营方式负面清单,放开户外经营,实施审慎包容监管。第四条、第五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社会保险、以工代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第六条、第七条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信贷资金、动产抵押方面进行支持。金融机构对保持现有抵押担保状态不变、承诺就业基本稳定的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其在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允许延期,并应延尽延,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第八条、第九条提出减免费用、绿色通道、“一业一证”等便利创业的措施。第十条提出支持发展线上销售的措施。十条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十条措施》的任务分工,全面抓好落实。对有明确措施和时间要求的,责任单位立即抓好兑现落实;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的,明确工作任务,尽快推进政策落地。各县(市、区)明确并公布投诉受理平台,省级各部门明确服务电话,对群众和企业的诉求,按照“接诉即办”原则进行答复和处理。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 金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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