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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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06- 01 10: 26 来源: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20年5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7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水上搜救工作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升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通知》,聚焦破解水上搜救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法规标准不健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旨在推动水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我省高度重视《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山东海事局积极对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根据《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会签后,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水上搜救工作,要充分发挥国家海上搜救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上搜救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按照上述要求,《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省水上搜救工作实际,明确了5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

一是健全水上搜救体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水上搜救组织体系,明确由省海上搜救中心承担全省水上搜救职能,沿海各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保持现有搜救组织体系,其他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部省联动机制,建立水上搜救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机制,形成水上搜救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注重内河水上搜救协同。《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水上搜救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实现水上突发事件的科学、快速处置。关于内河搜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完善巡航救助一体化管理机制,建设搜救物资储备库,以内河水路旅游客运、内河渡运等为重点,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专兼职水上搜救队伍。

三是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关于水上搜救规划,《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我省沿海和内河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优化装备配备和基地布置。修订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建立省市两级水(海)上搜救中心常态化演习演练机制,提高水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是注重装备研发配备和技术应用,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为补齐短板、加强水上搜救新技术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内陆水域救援装备建设,加强水上搜救新技术研究和新技术装备在水上搜救中的应用,实现“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省内全覆盖。《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值班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水上搜救专家咨询制度,多措并举支持搜救社会力量建设。

五是加强水上搜救交流合作,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中日俄韩四国海上搜救应急合作,加强北方搜救区域海上搜救合作。《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开展宣传选树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激励机制,关心爱护一线搜救和值班人员。深入开展水上搜救避险自救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扩大“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社会宣传。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导调度等三项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 金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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