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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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05- 08 14: 12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要求,持续提升我省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是国务院部署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任务,是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致力于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明确要求各地区,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我省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方案》在制定过程中,省政府办公厅对国家近年来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进行了梳理,并两次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方案》。

二、《方案》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明确我省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加快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好评长项继续加强,差评弱项得到整改,真正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局面,促进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二)明确工作分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大数据局负责完善山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含管理端、PC端、移动端),提供评价调用对接、线上线下办件和评价数据归集等技术支持,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各市、各有关部门通过调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功能接口提供评价服务,实现“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已具有“好差评”系统的市和部门负责做好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的配套改造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配套制度,加强与既有的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绩效评价、营商环境评价、投诉处理、效能监察等相关制度整合衔接,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 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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