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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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1 09:45 来源:办事咨询
办件名称: 残疾证办理
办件内容:

咨询内容:我母亲脑栓塞半身不遂,不会说话,生活不能自理。我想为我母亲办理残疾人救助。

申请人/申请单位: 赵** 提交时间: 2020-05-13 21:44:14
受理单位: 省残联 受理时间: 2020-05-14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20-05-14
答复内容: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由于在2020年5月14日拨打您的电话无人接听,山东省残联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目前残疾人的经济性补贴政策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是:持有山东省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每月补贴金额为一级二级残疾不低于100元,三级四级残疾每月不低于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条件是:持有山东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每月补贴金额为一级残疾不低于100元,二级级残疾每月不低于80元,申请地点:可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咨询申请。其他救助政策建议网友咨询户籍所在地残联。

责任编辑: 金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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