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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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05- 15 18: 14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度,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以下简称《配套措施》)。

一、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0年5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对持续深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水平,深入优化口岸作业和通关服务,不断拓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相关文件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配套措施》在制定过程中,省政府办公厅充分梳理了政务服务、口岸管理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起草完成《配套措施》,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二、主要内容

《配套措施》分为八部分:

第一部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主要是明确了将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时间要求,并明确了依托系统对事项取消、下放、增加、变更等不同情形进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的目标,确保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统一,推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完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一是,明确2020年6月底前,除几项特殊情形外,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实现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办事群众可以通过总门户“一张网”在线申请办理“全省事”,并全程接受业务办理电子监察。二是,12月底前,对总门户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新改版,尽快完成疫情防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复工复产复学专题政策库建设,并重新梳理确认政策标签体系,升级优化首页展示。启用政务服务评估系统,新增证据上传、手工打分、标杆法打分、总分、一级、二级指标分数计算查询等功能,完善评估大屏,开发大屏办件量、红黄牌等数据定期更新功能。

第三部分: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一是,明确2020年12月底前,在深入总结各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标准指引》,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进一步提升“一窗受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办事人员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认真解答、负责办理、一盯到底,或负责向相关单位引荐导办并纳入基于二维码的纸质文件运转跟踪系统督办。三是,实行一次告知制。办事人员到受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宜或进行业务咨询时,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详细告知其所要办理或咨询事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应符合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

第四部分:大力实施政务服务“一链办理”。一是,2020年6月底前,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依据立足实际、相对最优、普遍适用标准,实现首批100项主题服务事项的发布、认领、优化等工作。待优化完成后,及时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一链办理”专区上网运行。二是,12月底前,在第一批上线主题事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新增推出50项主题式“一链办理”涉企服务事项,继续纳入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并实施动态监管,并持续做好事项清单和系统功能的迭代升级。

第五部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一是,2020年6月底前,将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爱山东”APP等渠道全部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评价对象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体服务窗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或现场评。二是,12月底前,通过调用功能接口提供评价服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归集,实现“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

第六部分:优化口岸作业和通关服务。一是,明确2020年6月底前,在潍坊海运口岸开展海关查验通知信息推送扩大试点。海关业务系统生成查验通知信息后,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进出口企业、港口、码头、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报关单号、企业名称、舱单编号、提运单号、运输工具航次/批次号、运输工具名称、查验关区、查验方式、检查类型等查验相关信息。口岸作业场站在查验货物到位查验作业区后,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反馈报关单号、提运单号、运输工具代码或名称、查验记录单号、集装箱编号(条件项)、查验场地名称、查验场地编号、查验场位编号、到位时间等查验货物到位信息。二是,12月底前,实行口岸分类验放。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锌矿等低风险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措施;其他高风险矿产品,在口岸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检验合格后放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项目检测,提高矿产品验放效率。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即验即放”快速通关模式,压缩鲜活农产品查验及放行时间。对进口食品、化妆品实行“即报即放”“即查即放”“边检边放”,在有效管控进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同时,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验放效率。三是,建立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对因企业提前申报进口货物而引起的进口日期修改,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第七部分:拓展“单一窗口”功能。一是,实现跨境结算。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三方协议签约、汇出汇款、汇入汇款、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跨境结算业务功能,打通货物贸易通关与跨境结算流程,为企业提供跨境结算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二是,实现贸易融资。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权威性和数据集聚效应,完善“互联网+外贸+金融”模式,实现企业融资贷款申请、融资合同签署、贷款支用、还款及结清等功能的线上无纸化处理。三是,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服务。加强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对接,上线关税保证保险业务,使企业可在线办理“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签订、发起额度申请、投保及缴费等业务。四是,开展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小微出口信用保险投保系统,提供小微企业线上办理签约、投保、索赔、询保申请、风险信息查询等功能,方便小微企业获得更加便利的投保服务和更加精准的风险信息服务,提升外贸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第八部分: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明确政务公开途径和公开方式。一是,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相关服务。综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二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实施信息主动推送,根据事项关联、群众需求等主动推送办事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三、主要特点

《配套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创新细化具体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使各项要求更具可操作性性,便于政策落地。

1.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模式。构建起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为基础,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为载体,以政务服务“好差评”为抓手的政务服务工作科学体系,为促进我省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和营商环境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2.探索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通过优化整合服务资源,消除窗口领域概念,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跨领域跨层级,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3.优化口岸通关业务流程。建立查验各作业环节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港口、码头及口岸作业场站运作效率和业务衔接,优化作业流程,压缩货物查验准备工作时间,提升口岸整体通关时效。

4.不断丰富政务公开途径和方式。实体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综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创新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责任编辑: 金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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