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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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05- 15 18: 03 来源: 山东省财政厅

  为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科技改革攻坚有关要求,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了较好保障。但在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多头管理、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科技资金配置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根据省委加快科技改革攻坚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先后2次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审计厅等17个部门单位意见,完成会签工作,并分别于4月20日、4月24日经第70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第187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资金整合范围、支持重点、管理程序、工作保障等进行了明确。一是整合范围。将目前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农业科技资金、省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及中央科技资金进行整合,每年设立规模不低于120亿元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二是支持重点。整合后的资金将集中用于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原始创新、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同时,按规定继续对省属科研院所、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等支出事项给予稳定支持。三是管理程序。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科技创新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年度目标,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省科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对紧急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报批后,立即组织实施。四是工作保障。主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一体化管理、严格监督问责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三、作用及意义

  《实施意见》聚焦科技改革攻坚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统一、权责明晰、绩效优先基本原则,建立了“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及项目管理新模式,可以有效破解当前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的工作目标,进而有力推动我省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和体制运行效率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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