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办法》的通知鲁牧屠管发〔2020〕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各市行政审批部门,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办法》已经2020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办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3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