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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20-03-23 至 2020-04-22

  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本省实际,省商务厅代省政府起草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首页-互动交流-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faerchu@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附件: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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