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0-03619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文件编号: | |
有效性: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动畜牧业规模养殖创新经营方式的若干意见
鲁政办字〔2020〕2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畜牧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补齐动物防疫短板,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恢复畜牧业生产经营
在应对疫情期间,落实好鲜活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三不一优先”便捷通行,不得拦截畜禽及产品、饲料兽药及原料运输车辆。对承运的企业和车主,地方财政可适当补助。“一企一策”支持饲料、屠宰及配套企业复工复产。加大玉米等储备粮投放,落实重点企业包保联系制度。发挥产销对接平台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屠宰加工、冷链物流企业扩大鲜活畜产品收购。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在暂停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期间,畅通养殖屠宰“点对点”活禽销售通道。加快落实支持畜牧业应对疫情的金融信贷、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省畜牧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和储备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二、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良种应用、设施装备、疫病防控、粪污处理水平,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推广家禽、生猪立体养殖,加快牛羊规模养殖。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贷款给予担保和贴息。调整优化规模畜禽养殖设施用地范围,适当放宽畜禽养殖附属设施用地比例,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养殖设施确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鼓励市县开展家禽牛羊特色险种保险,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推进生猪价格保险试点,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支持发展养殖合作社,完善社会化服务,强化监督指导,提升中小场户养殖水平,逐步降低散养比重。到2022年,全省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5%以上。(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银保监局)
三、着力提升屠宰流通水平
支持产业平台建设,开展标准化创建,上大压小、减量转换,淘汰落后产能。完善畜禽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冷链物流设施、末端销售网络等建设。实施区域性肉类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电商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点建设。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农业产业化(畜产品)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加强产加销对接,提升产业链质量,完善配送体系,尽快实现畜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确保产品可追溯。到2022年,年产值10亿元以上畜禽屠宰企业达到50家。(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四、加快推进饲料行业转型
支持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融合发展,建立配套产业园、原料供应基地,促进饲料企业上下游延伸、集团化经营。严格规范饲料企业质量管理,关停小散乱,淘汰落后产能。因地制宜挖掘饲草料资源潜力,充分利用各类种植业原料,加强蛋白饲料资源和生物饲料原料开发,增加就地就近饲草料供应比重。建立饲料企业与粮食加工储备企业信息沟通衔接机制。到2022年,全省培育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10个、10亿元以上企业50个。(省畜牧局、省粮食和储备局)
五、积极支持延伸产业链条
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支持饲料、养殖、屠宰等龙头企业改造提升、做大做强,引导肉禽、生猪、奶业、禽蛋等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改善流通条件、创新销售方式,延链补链强链。加大现代家庭牧场培育力度,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密切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场户利益联结,把中小养殖场纳入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种植、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区域一体化格局。支持优势畜牧业大县、特色畜牧业乡镇创建各类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强镇。(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六、深入开展粪污资源利用
用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利用和除臭除味设施设备,基本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支持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畅通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渠道,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使用和沼气、发电并网入户。到2022年,形成粪污资源化利用千亿级产业,综合利用率达到83%。(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七、优化调整病死畜禽处理
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布局,改造提升收集体系,深化处理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基础条件好、处理水平高的建设区域性处理中心。足额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从今年开始,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推进无害化处理与畜禽保险联动。按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加快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省畜牧局、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省税务局)
八、切实加快畜牧科技进步
加大科技项目对畜牧兽医领域倾斜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精准饲喂、疫病防控、微生态制剂、精深加工、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项目。支持国家级生猪、牛羊核心育种场和省级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种场(基地)加大保护开发力度。基于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畜牧业智慧化转型,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管服务,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畜牧业深度融合。到2022年,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省畜牧局、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九、补齐动物卫生安全短板
按照健全体系、覆盖全面、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动物卫生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建设人畜共患病(动物)防控中心,加强人畜共患病监测、预防、净化、研究。建设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平台,支持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改造,省市两级达到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县级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标准。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运行经费,支持开展乡镇兽医站、疫苗冷链体系以及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点)建设改造,改善官方兽医监督执法手段,加快无疫省建设。支持一体化企业创建无疫小区、规模养殖场开展重点疫病净化。(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
十、强化畜牧兽医监管服务
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购销加工病死畜禽、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支持公用品牌宣传,扩大公用品牌社会影响力。支持“齐鲁畜牧”电商平台和智慧供应链建设,发展“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模式,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省畜牧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各级要像重视粮食安全那样重视畜禽产品供应安全,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分工,拿出管用好用的实招硬招,推动各项工作尽快见效。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具体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高标准抓好落实。要注重培育典型,加强示范引导,促进高质量发展。建立大中型畜牧企业包保制度,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加强绩效评估,定期报送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