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2-12 |
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0〕24号 | 发布日期:2020-02-13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0〕2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优化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的请示》(鲁交执〔202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济南市历城区超限检测站等53处公路超限检测站。
二、同意嘉祥县超限检测站等8处公路超限检测站迁址。
三、同意调增淄博市淄川区超限检测站等11处公路超限检测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