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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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02- 12 16: 00 来源: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建立健全各方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指挥、密切协同、联调联战的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政府应急救援力量、企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救援整体能力持续提升。但是,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联动响应机制尚未建立,在应急实践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调度不畅通,响应不及时、行动不协调等问题,联合作战行动不能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难以形成最大合力,亟待将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一体化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应急救援格局,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二、《意见》起草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16市应急局、消防支队和有关专业救援力量进行了座谈交流,成立工作专班赴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滨州等市,对有关基层单位和一线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深入调研,邀请应急部消防救援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专家进行了评估论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意见》初稿,书面征求了26个部门、单位意见。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纳入联调联战机制的应急救援力量范围,规定了联调联战机制建设的工作原则、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和有关工作要求。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联勤,建设全省统一的作战指挥平台,组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常态化开展联合应急演练,确保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随时响应、一呼百应。三是强化应急联动,实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实时共享、灾情联合研判、响应及时启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先期处置、力量增援、支撑保障等工作。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管理保障,由各级政府按照原保障渠道对各级政府应急救援力量予以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企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按程序对应急救援行动给予补偿。二是交通运输保障,通过实行交通管制、开辟应急通道、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公路等措施,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创造快速通行条件。三是物资装备保障,各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单位应配备专业救援器材,为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四是人员待遇保障,为应急救援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表扬奖励、评残、评烈等相关待遇。

责任编辑: 倪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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