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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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02- 12 12: 41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一、出台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在鲁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生产、进口防疫产品或捐款捐物或向公众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与全省人民一起参与到抗击疫情行动中。截至2月11日,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捐赠物资价值超过8500万元。同时,受疫情影响,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问题和招商引资的现实困境,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有力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力争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二、主要内容

  针对当前疫情对企业投资经营、招商引资造成的困难和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具体解决或缓解措施,共19条。

  (一)针对企业防控疫情面临的物资和设施不足等问题,重点从采购防疫物资、餐饮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措施。包括:地方政府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必要防护物资;协助不具备餐饮防疫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联系餐饮配送服务。

  (二)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员工返岗难、用工难、生产物资运输受阻、信贷逾期等问题,重点从帮助企业员工返岗、保障生产物资运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包括:支持企业采取包车方式,“点对点”接回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通过“网上招聘会”、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保障企业生产所需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顺畅通行;对企业贷款提供更多、更灵活的支持;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三)针对生产经营面临的资金短缺、成本上升可能出现的裁员等问题,重点从降低物流成本、减免税费、延缴税费、保就业岗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对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延长免费堆存期限;对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进行减征或者免征;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企业面临暂时性困难中小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等。

  (四)针对企业信用风险上升问题,重点从降低企业信用风险、强化贸易救济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对企业有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的,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山东省贸促会可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合规体检和法律咨询服务。

  (五)对当前面对面招商洽谈、大项目推进不便等问题,重点从推行网上招商、筹划重大经贸活动、发挥省政府驻外经贸代表处平台作用、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组织“线上招商会”“在线洽谈会”等线上招商对接活动;策划筹备好重大经贸活动;发挥省政府驻外经贸代表处招商作用;推行不见面审批,与外商做好对接沟通,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等。

  《若干措施》还要求要强化“点对点”服务,分类施策,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建立省、市、企业跟踪推进联动机制,每家企业,省、市和企业确定一名联系人,点对点服务,企业有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属于省级权限的直接找省联系人解决,市级权限的找市联系人解决,畅销服务渠道。

  三、重要意义

  在当前防疫形势下,《若干措施》着眼于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招商引资面临的困境,加强了工作措施和支持力度,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关切,释放了山东深化开放的决心,将为我省持续做好“双招双引”,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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