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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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12- 11 17: 44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鲁政办发〔2020〕 号,下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工业大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总称,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系统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2020年3月,国家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构建工业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提升工业数据资源价值。4月,工信部出台《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加快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做出全面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加快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7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成起草小组,启动研究编制工作。起草小组先后到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等单位主动对接,深入了解《指导意见》编制总体考虑。搜集整理25个兄弟省份落实《指导意见》的思路打算,认真学习江西等省印发的实施方案,到上海、济南、青岛、枣庄等地实地调研,充分掌握我省现实情况和省外经验做法。《实施方案》成稿后,先后两轮征求16市、省委网信办及省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大数据局、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重点工业企业、大数据相关企业建议。9月,《实施方案》通过专家会议评审。按照程序要求,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后,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进行完善。11月,《实施方案》经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会签并达成一致,通过了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后,按照程序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吃透上情、系统谋划。对照《指导意见》逐条研究落实措施,多次到工信部信发司、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等单位对接,深入了解《指导意见》推进情况,主动提高站位,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对于国家布局的重点任务、试点工程,在《实施方案》中做出具体安排,做好承接准备。比如,落实建设工业大数据中心国家分中心要求,提出依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青岛分院等建设一批区域节点、行业节点,推动数据由省级节点向国家中心节点归集。再如,落实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贯标要求,积极争取国家DCMM贯标地区试点。二是坚持立足实际、走在前列。在全面了解我省工业大数据发展实际基础上,积极对标广东、上海等先进省市,在域名解析服务节点建设、高质量工业数据汇聚、DCMM评估企业数量、工业APP和微服务有效下载等方面科学合理设计目标,确保居于全国前列。同时强化创新,比如,在国内率先提出建设全省统一工业数据交易服务平台的思路,探索推行数据(产品)登记制度,引导数据(产品)先登记再流通。三是坚持需求牵引、以用为大。对我省工业大数据领域重点项目开展摸底工作,形成了重点储备项目汇总表、工程化推进表等,把《实施方案》落实到具体企业上、项目上,强调场景化推进,力争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政策好用管用。

  《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提出到2022年年底,以打造“一个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一个库(工业基础大数据库)、一批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一片云(工业大数据中心)”为主线,通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数据采集汇聚、推动数据流通交易、深化数据融合应用、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富集、治理有序、应用繁荣、产业进步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为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科技、财政、国资、大数据、通信管理等部门间协调,统筹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采用奖补、贴息等扶持方式支持工业大数据发展。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开展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四是开展应用试点。组织数据融合应用试点,推广工业大数据应用路径、方法模式。五是深化交流合作。推进与相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在技术、标准、人才等领域合作,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责任编辑: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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