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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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 11- 09 17: 08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进一步清理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在认真学习调研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我省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具体措施办法,形成《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三部分。

(一)提出清理规范工作总体要求。《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规范和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我省一流营商环境。

(二)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通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山东省税务局6个省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监管;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未脱钩、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活动指导和监管;各市县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与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

(三)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通知》明确,从自查整改、抽查检查、宣传引导3个方面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11月底前,由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各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自查整改和公示。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会同有关单位,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抽查检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责任编辑: 金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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