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在全省率先启动非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0-11-24  

为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济南市济阳区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之外,主动出击,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启动政府信息非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堵住信息不公开缺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条例》要求,梳理不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先行梳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梳理国家秘密类、依法不得公开类、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类、内部事务类、过程性信息类等几大类别信息,形成全区通用的政府信息非公开初步清单。

二、结合部门实际,细化不公开事项

将形成的初步清单下发各部门,由各部门结合具体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在初步清单基础上继续梳理。一是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对各大类别信息逐一分解,结合本部门具体工作内容,将各大类不公开信息细化为不公开事项。二是根据工作性质,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进行补充,确保清单所有事项均符合《条例》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与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三、建立动态机制,规范非公开清单

建立动态监督管理及审查机制,对非公开清单进行常态化规范管理。一是严格事项审查,各部门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非公开清单的所有事项开展自查,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列入清单,按照应公开信息进行管理;所有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注明法律依据,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区司法局定期对非公开清单进行审查,对不公开事项及其法律依据进行核实。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各部门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对清单上事项的不公开性进行复查,根据最新《条例》及法律法规,对确无不公开依据的事项,进行公开风险评估,将可以公开的事项撤出清单,并对相应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对各部门非公开清单的动态管理和及时复查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并完善相应考核机制,将信息主动公开和非公开综合考核,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理念,消除考核死角。

四、贴合群众需求,完善非公开目录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落实非公开清单实用性。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非公开目录,将非公开目录与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并列置于醒目位置,使群众可以同时查询主动公开目录和非公开目录,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通过主动公开目录和非公开目录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倒逼政府各部门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落实“应公开尽公开”,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

济阳区通过编制政府信息非公开目录,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继续深化政府信息规范公开,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真正摆在明处、落在实处、扎根深处,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