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以公开促进建筑行业透明健康发展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0-11-17  

  今年以来,济宁高新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开展“电子招标投标”“规范招标和采购模式”“录库抽查”“信用减负”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以公开强监督,促进建筑行业交易更透明。为充分应对疫情期间的招投标工作,济宁高新区充分发挥公开的透明性和监督性优势,全面实行了“不见面开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建筑行业采购项目投标信息全程公开,有效防止了串通投标,提升了建筑行业交易透明度。

  二、以公开促改革,促进建筑行业招标、采购模式更合理。采购过程中,高新区住建局全面公开项目各要素信息,实现了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系统,改变了以往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模式,有效防止了恶意低价中标。

  三、以公开强监管,促进建筑市场监管更到位。依托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了监管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每月按5%比例不定期抽取,对被抽查的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信用惩戒。今年以来,依法移交扬尘及安全措施不到位项目10起,罚款16万,对16家施工企业按照济宁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信用监管,扣除企业诚信分48分。

  四、以公开取信用,使企业负担更轻。经公开信用查实,同一缴存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能有效落实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分账管理、总承包单位按月代发工资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的建筑业企业,实行差异化缴存,可享受最高缴存额度为300万元封顶的优惠政策。对正常执行资金监管办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企业申请和信用状况,批准其跨一个节点提前拨付重点监管资金,或者在实际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节点留存比例规定下限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