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0-10-12
标  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2020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建设字〔2020〕12号 发布日期:2020-11-1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
(2020年版)》的通知

鲁建设字〔2020〕1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城管局:

  为规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保证抗震设防质量,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2020年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2日
(2020年10月12日印发)

责任编辑: 倪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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