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坚持“三个全面”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0-10-23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整体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山亭区按照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坚持“三全面”(全面统筹规划、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普及应用)原则,对标对表、细化分解、聚力推进。目前,山亭区已在枣庄市率先完成了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一、坚持全面统筹规划,打造联动公开格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抓好区政府26个组成部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公开触角延伸至组织部、编办、扶贫办、红十字会等党群部门,起草印发了《山亭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对30个区直部门公开事项进行了细化分解、规定时限、明确标准,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同时,强化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开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逐级公开、层层公开、全面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模式。

  二、坚持全面摸清底数,打造标准公开规范。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对30个区直部门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摸底、规范梳理,特别是,在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过程中,采取“保留清单内事项,删除权责外事项,新增密切相关事项,调整与业务不一致事项”等方式,充实完善政务公开事项及内容编制。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法律法规要求,逐项比对、逐条梳理,分别标准公开依据及时限等。目前,全区已编制完成了《山亭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共涉及346项公开事项,并对每项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载体、对象、方式、层级等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真正做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坚持全面普及应用,打造高效公开质效。将编制好的《山亭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前置发布,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在区政府网站设置规范化标准化公开目录专栏,对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事业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进行全程规范、重点公开。在区政务公开版面开设了“政民互动”专栏,广泛搜集民意,畅通诉求渠道,做到“有诉求必回复”。同时,以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公开促服务、公开提服务”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效,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