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0-01-10 |
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办发〔2019〕42号文件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01-14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办发〔2019〕42号文件重点任务
推进落实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办发〔2019〕42号文件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措施及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注重与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促消费扩内需等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协同呼应,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把工作节点,确保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实施评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地、本系统推进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省商务厅每季度调度汇总一次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省政府。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联络人,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2020年1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联系人:周健;联系电话:0531-89013706;传真:0531-89013505;邮箱:liutongyechu@shandong.cn
附件:国办发〔2019〕42号文件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措施及分工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