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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生猪养殖稳定生猪产能
时间:2019-09-06来源:大众日报

  稳定猪肉价格,关键在于稳定生猪产能。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明确:严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由,采取限制养猪业发展的措施;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避免以环保作为借口的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

  为稳定生猪产能,我省迅速开展禁养区自查工作: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对于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要求各市、县(市、区)立即进行调整。“严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由,采取限制养猪业发展的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此类问题,各市、县(市、区)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情况和整改情况,10月15日前报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兽医局。”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介绍。

  记者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省畜牧兽医局,按照禁养区划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有关禁养区划定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我省政策界限,完善禁养区划定工作。

  具体到养殖户,我省将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生态环境部门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改、扩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和主要养殖产区屠宰场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缩减到25个工作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我省还将加快对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养猪有污染,会不会全部关门大吉?针对养殖户们的担忧,省生态环境厅也明确表态:禁止“一刀切”。崔凤友介绍,对于有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养殖企业,以整改为主,给予适当的整改过渡期和技术指导,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避免以环保作为借口的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对规模较小的养殖经营户,不搞强行清退,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要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真正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的病灶。(记者 陈晓婉 通讯员 张素华)

(责任编辑:陈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