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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济南|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19-09-05来源:济南日报

  从8月29日召开的金融支持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发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主要包括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四方面20项措施。

  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

  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落地实施,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同时设立分行和支行;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外资在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发起设立外资控股、参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外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外资征信机构、保险代理、保险公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发展。

  积极争取境外知名交易所在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设立代表处,便利本地企业与境外知名交易所的联系,推动本地企业境外融资。推进本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国外股权市场相关业务合作。

  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

  鼓励和支持片区内银行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

  鼓励在济南片区依规设立人民币海外基金,募集境内外机构人民币资金,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及跨境并购境外技术成果、研发机构、企业股权提供投融资服务。

  试点开展人民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RQFLP)业务,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到在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设立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拓宽离岸人民币资金投资济南市场渠道。

  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以全资、控股、参股、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等形式,打造金融业态完备、各金融板块高效协同、具备全链条投融资服务能力的金融综合集团。鼓励本地法人银行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面向企业提供“股权 债权”投融资服务,完善“以贷带投、以投补贷”合作机制。

  支持国内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在济南片区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简化办事程序,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各类私募投资机构在片区内登记注册便利化。

  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健全地方金融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进行穿透监管、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对企业跨境收支进行全面监测评价,实施分类管理。

  建立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联席会议,强化部门间“三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以加强异常交易监测为切入点,综合运用外汇交易监测、跨境人民币交易监测和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信息,及时发现跨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责任编辑: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