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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立足新起点 整装再出发 奋力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有关情况
时间:2019-09-24来源:大众网

  09:30丁绍敏

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召开山东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邀请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马灵喜先生,副厅长、党委委员李端卫先生,二级巡视员孙成文先生介绍“立足新起点 整装再出发 奋力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马灵喜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09:33马灵喜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马灵喜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司法行政机关历经机构撤并、恢复重建和多次职能调整,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加强依法治省统筹协调,扎实开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法治山东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把科学立法、有法可依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地方立法从无到有、逐步完善,1980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470多部,省政府出台政府规章260多部,初步构建了覆盖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具有山东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实施《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开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专项监督1300多次,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适应机构改革要求,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7646个、执法人员16.6万名,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全国首批试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率先推行“省、市、县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行政复议模式,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提升。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1985年开始,连续实施七个普法五年规划,围绕“12·4”国家宪法日,举办主题宣传活动300多次,超过8000万名群众接受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5个,法治县(市、区)36个,法治城市6个。2018年11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并将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标志着法治山东建设步入新的历史阶段,省司法厅成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重要、直接的牵头部门,肩负起统筹协调依法治省工作的重大历史使命。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三年规划》,提出利用3年时间,努力打造享誉全国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山东建设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09:37马灵喜

  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围绕服务保障全省八大发展战略,推动出台《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快起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相关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立法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部署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近4万家。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建立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立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基地,仲裁机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万件,标的额1600多亿元。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梳理公布省市县三级“一次办好”事项5300多项,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省级证明事项500多项,部署启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有效降低了投资创业制度成本。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扎实推进。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抓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创办全国第一所特殊学校,首创罪犯百分考核办法,实施教育改造“双先”战略,成功教育改造罪犯67万名,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2所,数量全国第一,全省监狱系统实现连续16个安全年。顺利完成劳教制度改革,成功向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转型发展,戒治戒毒人员1.3万多名,全省戒毒系统保持“六无”目标。在全国首批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历经扩大试点、全面试行、全面推进多个阶段,累计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37万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连续多年居于全国首位,再犯罪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创新“枫桥经验”山东实践,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30多万件。深度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组织开展服刑罪犯特赦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有力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数量实现几何式增长,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来,机构由120家增加至现在的2093家,律师由277名增加至28072名,业务收费突破65亿元;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案量连续多年增长10%以上。出台《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将经济困难标准提升至低保标准的2倍,全省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大到人口总数的6%以上。着眼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全省6.4万个村和社区配备法律顾问1.4万名,2018年全省各类法律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突破1千万人次,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不断攀升。 

  09:43马灵喜

  五是司法行政改革取得丰硕成果。深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实现监企分开,完成监狱煤矿退危,是全国退出高危行业最彻底的省份。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全省发展公职律师1318人、公司律师465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律师代理申诉、律师调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逐步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试点,依法有序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仲裁国际化,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全省选任人民监督员1105名、人民陪审员11749名,围绕促进司法公正认真履职,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加强组织保障,顺利实现国家司法考试向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渡,向经济社会各领域输送了大量优秀法治人才。 

  在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法制部门合并重组,组建成立新的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了司法行政机构职能的历史性系统性重塑,开启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征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努力打造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以更加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09:48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09:49大众日报记者

  行政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请问围绕提高行政立法质量,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做了哪些工作?当前有哪些重点立法项目?推进情况怎么样? 

  09:50李端卫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李端卫 

  行政立法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清理和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等内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意义重大。从1980年至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470余件,省政府出台政府规章260余件,初步构建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为法治山东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立法来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探索,不断实践,推动行政立法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正确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行政立法全过程,无论是编制立法规划、计划,还是立法中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向省委请示,确保行政立法符合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对于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的立法项目,推动列入一类立法计划,成立专班跟进落实,及时把省委决策部署上升为法规规范,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是坚持依法立法,有力维护法制统一。注重完善立法工作制度规范,让立法恪守法治要求。2015年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分别对政府规章制定和政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作出规范,将行政立法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要求,提高了行政立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严守立法权限,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配置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坚决做到不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随意设置行政许可、强制和处罚,把牢地方立法的“底线”和“红线”。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是坚持科学立法,突出山东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有特色、可操作。例如,2019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作为引领和推动改革的创制性立法项目,是全国首部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2018年修订的《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对环境污染影响小、用以维持生计的养殖散户,不作“一刀切”的强制性要求,体现了为民立法、精准立法的要求。 

  09:53李端卫

  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拓宽公民参与渠道。积极推行开门立法、阳光立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11个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政府立法计划、立法规划、立法项目草案均向联系点征求意见;充分发挥立法智库的外脑作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深度参与每个立法项目;建立健全完公众意见表达、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今年,在烟台市长岛县“渔民家门口”,举办了《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在制定《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过程中,首次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向110个乡镇政府及部分群众征集了意见建议。 

  今年的省政府立法计划共包括144件立法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89项和省政府规章55项,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13件、年内完成的省政府规章8件。还有去年结转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省政府规章3件。 

  截至目前,去年结转的《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种子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已经省政府公布实施。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已完成12件,其中《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学前教育条例》已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社会信用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人才发展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即将进行审议;《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已经省政府公布实施。 

  09:55中新社记者

  根据省司法厅最新的“三定”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请问具体包括哪些职责?近年来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步有什么打算?

  09:56孙成文

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孙成文 

  根据“三定”规定,省司法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包括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调查处理,等等。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域。目前,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的,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意义重大。去年以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涵盖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是立足执法实际作出的顶层制度设计,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作用。前期,这项工作在我省淄博市和胶州市进行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行政执法步入全链条规范的新阶段。我们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召开电视会议,同时印发配套制度、工作指引和知识问答,在青岛召开工作现场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省全面快速有效推进。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这次机构改革,使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能和执法人员均有较大调整,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目前,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7646个,比清理前减少了26%。其中,省级行政执法主体65个,占比0.85%;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059个,占比13.85%;县级行政执法主体6522个,占比85.3%。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人员166313人,比清理前减少了23%,其中,省级行政执法人员2179人,占1.3%;市级32686人,占19.7%;县级131448人,占79%。 

  三是推动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信息化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的有效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执法主体、人员、事由、依据、结果全过程记录公示,可以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实时、高效监督。为此,我们开发建设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推动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网上运行、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过程网上监督。目前,已有12个省直部门上线试运行,2个垂直管理部门实现系统对接;各市依托本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权力运行系统。截至9月12日,省直部门试运行案件共计10.3万件,各市试运行案件总计1723件。 

  四是积极用好各类执法监督手段。多年来,我们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多种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6000多起。近期,《问政山东》栏目曝光了东阿县交通运输局的行政执法问题,我们立即组成督导组,现场查阅执法案卷,确认违法行为,督导做好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后续整改工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全省部署开展交通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梳理了交通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近期将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全面整改,切实达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10:05孙成文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源头管理、规范化建设、信息化支持和违法线索查处等,继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对各市各部门落实“三项制度”进行评估,督促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带动提升行政执法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各级尽快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名单,按照司法部确定的统一样式,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保障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统一考试,提高上岗门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与基层执法任务相匹配的专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夯实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基。组织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加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保障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有关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主题库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结合司法部开通的行政执法投诉建议平台,及时收集、办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及时查处,有错必纠。 

  10:10法制日报记者

  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关注的工作,请问公共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近年来我省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下步还有什么打算? 

  10:13李端卫

  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最贴近基层、服务群众最广泛的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关注的工作,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调解、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既包括无偿或公益性法法律服务,也包括面向社会公众有偿性的法律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讲得最多最具体、要求最紧迫的就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目标和“两快、两全”(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的要求,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今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到新高度、推向了新阶段。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早,201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今年又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大力予以推进。近期,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们起草了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待省委省政府审核印发后,将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新的目标指引。 

  二是平台体系基本建立。实体平台方面,全省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县级中心142个、乡镇(街道)工作站1816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5.86万个,基本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覆盖。今年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80万人次,办理各种法律事项67万余件。网络平台方面,全力打造全省统一的“山东法律服务网”,遴选20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驻场服务人员,上半年组织法网值班律师解答咨询5400余条,上线率、参与解答率、总咨询率连续9个月保持全国第一。热线平台方面,统筹建立“12348”热线省级平台,设立一体化呼叫服务中心,上半年接听热线23万余次。 

  10:17李端卫

  三是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开展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创建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加强资源整合、丰富服务产品、拓展平台功能、规范平台应用。目前全省示范中心达到85家。制定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在6个市开展试点,为广大群众就近获取优质高效、无差别的法律服务提供便利。出台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标识应用规范,对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中心、站、室等,统一命名规范、标识设计和功能设置,不断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围绕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八大发展战略,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参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围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扶贫、特殊人群帮扶、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等工作,重点加大20个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区)、700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200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村法治扶贫工作力度,在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法律顾问配备上予以倾斜支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二十条”意见措施、公证工作服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实施方案、司法鉴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成立山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服务联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围绕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1.4万人担任了6.4万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提供服务54.6万件次。 

  五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00余万件,其中,办理律师法律事务42.9万件,同比增长11.7%,办理公证事项39万件,同比增长21%,完成各类司法鉴定案件6.2万件,同比增长9.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万件,同比增长42.3%,办理基层法律服务事项27.7万件,同比增长3.6%,调解矛盾纠纷13.7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6%,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9141件,不断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虽然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同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比如,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制约了公共法律服务普惠程度和均等化水平;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度不高,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存在“数据孤岛”,尚未实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从司法为民的高度,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其打造为百姓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一是继续深化平台建设。积极完善各级实体平台的功能定位,依托市级平台加强域内资源统筹,加大服务产品研发力度;发挥县级平台服务群众的主阵地作用,努力实现一门通办;引导镇街平台积极承接下沉服务职能,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持续推动规范运转。尽快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尽快出台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和地方标准,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标准体系,形成“入口多元、标准统一、限时办结、过程监控”的一体化服务流程。 

  三是不断激发改革活力。坚持深化改革作为突出重点,立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实际,持续加大组建形式、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的改革力度,拓展深化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加快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指引,避免无序竞争和低水平同质发展,培养一批规模化、品牌化的法律服务机构。 

  四是推动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等三项制度,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评查、质量跟踪调查,开展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调查评估等工作,不断提升全行业、全领域服务质量。 

  10:22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郝俊平,联系电话:82923049。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温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