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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9〕11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补齐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数量偏少这一短板,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大力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和人才专家库,双库对接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行业引领作用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到2020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25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600家。到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40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1000家,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0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挖掘企业专利创造潜力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结合企业内在需求,每年从没有专利的企业中选择具有创新潜力的1000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使其尽快实现专利零的突破。对初创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跟踪帮扶,向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全链条的综合服务。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申请费、代理费资助,每件最高1万元。(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高价值专利引进吸收和转移转化

  加强省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建设,吸储收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专利入库建档,每年吸储 1万件以上,到2022年,入库专利达到5万件以上。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每年从省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中优选1000件(项)高价值专利向相应企业推送,引导企业吸收转化。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技术需求,与中科院等知名科研单位和高校建立常态化对接制度,筛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定期举办专利拍卖会、洽谈会、对接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发明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允许自主决定职务发明专利以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等方式向企业转移转化。(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牵头)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吸收转化高价值专利,对引进吸收并成功转化实施、收到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知识产权精准服务企业的能力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标高端服务机构,构建知识产权高端服务团队。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采取定向包干或驻企帮扶的形式,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精准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知识产权导航和运营,推广知识产权辅导、预警、代理、托管等服务。建立专利申请“快速通道”,加快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热门行业专利审查授权进程。(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五、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广“知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探索将知识产权要素列入“信易贷”,提高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可得性,对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60%的保费补贴,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80%的保费补贴。以中央财政知识产权运营资金为引导,整合省、市两级配套资金,研究设立山东省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面向处于初创阶段并掌握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产业领域优势企业建立基金项目库,以参股等方式向入库企业提供初期发展资金支持。(山东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运用

  结合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整合国内外专利信息数据资源,实现专利数据集中管理。分类开展常态化专利信息数据集成运用服务,定期向企业推送专利数据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数字政府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专利信息数据资源,满足企业对专利信息数据的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到2020年,建成专利大数据态势感知平台,直观呈现全省专利申请、授权、许可、质押等信息。到2022年,完成专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匹配融合,为产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专利数据信息智能化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牵头)

  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修订《山东省专利条例》和《山东省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办法》。部署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队,形成维权保护快速应对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司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多元解决机制。加快建设中国(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支持组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站,鼓励企业维权。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动态风险预警机制,帮助企业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加强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交流,积极争取设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对企业申请PCT国际专利给予每件1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给予每件每个国家2万元资助,对同一件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给予10万元资助。(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知识产权招才引智工作

  支持科技人员携核心专利技术在山东落地转化,对通过专利分析评议、可在相关技术领域取得优势地位的,纳入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项目,每项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研发团队(个人)以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与企业合作,自主确定知识产权权属分配比例。(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专利导航,绘制专利地图,帮助企业寻找技术突破路线和创新点。支持知名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入驻我省,对省内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力度

  构建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探索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新模式,构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力度,每年为相关企业培训培养100名以上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300名以上知识产权实务人才。有序壮大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山东)基地规模。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笋行动”重要意义,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完善具体措施,制订工作台账和时间进度清单,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春笋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时限完成既定任务。要积极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努力使“春笋行动”激励创新发展、助力产业升级的效用最大化。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8日
(2019年6月30日印发)

赠阅范围
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县以上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并在市、县(市、区)综合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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