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7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鲁政字〔2019〕147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国务院以国函〔2019〕60号文件批复我省,同意对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茌平县,设立聊城市茌平区,以原茌平县的行政区域为茌平区的行政区域,茌平区人民政府驻振兴街道中心街5226号。

  二、你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

  三、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送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