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第四批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和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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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7 15:49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公布第四批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
和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批复

鲁政字〔2019〕98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暨〈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的请示》(鲁文旅呈〔2019〕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686部古籍列为第四批《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将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济南市博物馆、青州市博物馆列为第四批“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全省公布。

  保护和利用好我省丰富的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2019年5月24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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