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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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6 10:50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发生重大的结构性变化,从外需导向转向国内巨大市场驱动。从我省来看,经济发展正由“出口导向”转向“内需拉动”,特别是在中美经贸摩擦的“倒逼”压力下,我们必须积极抢抓机遇,牢牢把握“外需导向型”经济向“内需驱动型”经济转型的战略主动权。6月初,刘家义书记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就做好“六稳”工作,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推动全省经济长期向好发展,开展深度论证研究,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建议。为此,省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学习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相关决策部署,广泛借鉴江苏、浙江、广东、北京、上海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省市和地区的经验做法,赴有关市县开展实地调研,重点围绕消费结构升级、培育开拓国内市场、品牌山东建设、制造业转型、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设施补短板等专题形成了基础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坚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坚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共同发力,坚持与扩内需补短板“42条”等已有政策文件相衔接,提出了12个方面的政策举措。7月8日、1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先后审议并原则通过《意见》,目前已正式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正文共12个部分。

  第一部分,加快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目前,我省新兴消费规模保持着10%以上的年增长率,但占比仅为全部消费的20%左右,增长潜力很大。《意见》重点围绕培育医养健康、护理养老、文化旅游、信息消费、家政服务等新兴消费热点,提出了若干具体举措。医养健康方面,提出扩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范围,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强化康复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智力支撑,高水平建设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北方中心、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等医疗产业集聚区。护理养老方面,将积极发展医疗、护理、养老等商业保险,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制度,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直接登记,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企业化改制或公建民营。文化旅游方面,将在全省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文化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鼓励企业加盟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中心。完善游客集散中心、咨询中心和景区公厕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立省旅游诚信基金,2020年实现旅游投诉先行赔付制度全覆盖。信息消费方面,提出深入推进潍坊、淄博、济宁、威海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和济南、青岛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建设信息消费产品体验中心、科技体验中心等,扩大信息消费受众群体。家政服务方面,提出制定实施家庭看护、家务管理、家庭保洁、家政培训、家政信息化等一批地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落实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第二部分,巩固提升住房、汽车传统消费。在积极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的同时,考虑到住房、汽车等传统消费在我省居民消费中依然占大头的实际情况,在坚决落实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研究提出了若干鼓励政策。比如,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制度。扩大住房租赁消费,将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扩大到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比如,加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力度,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再比如,引导支持在新建和老旧小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配套建设加氢站。

  第三部分,培育农村消费新市场。近年来,我省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消费快速增长,成为扩大消费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发挥农村消费需求对乡村振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意见》研究提出了四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省财政三年内统筹安排资金150亿元,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万公里。二是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有条件的市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车以及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补贴。三是优化农村物流配送网络。支持淄博、烟台、潍坊开展国家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鼓励电商企业布局建设农村电商配送末端网点,打通农村消费“最后一公里”。四是强化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范围由20个扩大到50个;对市县开展的政府补贴的特色农产品险种,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第四部分,引导境外消费回流。目前,我省每年境外消费约300亿美元,占全省居民消费支出总额的10%以上。据测算,如果我省境外消费回流1/3,将拉动消费增长约2个百分点。为提高消费品及服务业供给质量,合理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意见》研究提出了若干鼓励政策。比如,支持具备条件的国际空港、海港、邮轮母港增设免税店,引进具备进境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落户山东。组织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强化“三同”产品检测和企业认证,构建线上线下“三同”品牌推广网络,减少消费“外溢”。积极引进国际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合作办学办医、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建设一批教育医疗合作品牌,引导中高端服务消费回流。

  第五部分,大力开拓省外市场。在外部市场受到严重挤压的情况下,大力开拓内销市场、提高经济抗风险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重要。当前,我省在开拓内销市场方面还存在着营销体系不完善、营销手段单一、产销对接不畅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提出了两方面政策措施。一方面,加大山东产品营销力度。组织实施“山东名品进名店”行动,扩大山东产品在中高档销售渠道的比重;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做精做强展会经济,加大对重点品牌展会的培育扶持力度,3年内打造5-8个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展会品牌。另一方面,建设现代化流通体系。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在全国重要流通节点城市建立物流基地、分拨中心等仓储配送网络;依托济南、青岛、临沂等物流节点城市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打造集商品仓储、物流配送、信息发布于一体的采购分销中心;引进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在山东设立采购和物流中心,将更多山东产品纳入其采购网络。

  第六部分,提升“好品山东”影响力。品牌建设是培育拓展国内市场、打造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抓手。当前,我省在品牌建设方面明显存在“三少一低”现象:商标和品牌总量少,全省每100家企业平均拥有36.7件商标,出口产品自主品牌仅为15%左右;高端品牌数量少,全球最具价值品牌500排行榜中我省仅海尔1家入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榜中我省40个,仅为北京的43%、广东的44%;新兴行业品牌少,信息、医药、金融、物流等领域品牌与先进省市相比差距依然较大;品牌创建与利用水平低,企业依托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整合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等方面的能力不足。面对市场竞争加剧、消费升级加速、品质需求提升的新形势,必须以更严标准、更高质量、更优品牌,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此,《意见》提出了若干对策措施:实施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工程,引进国际知名品牌策划营销公司,指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实施质量提升“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100家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与国际质量对标、1000家重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10000家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快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制定出台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办法,建立标准云平台,加强“团体标准”建设,推动与国际标准组织、国外标准机构合作,提升标准化水平。

  第七部分,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发展质量,既是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手段,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我们在《意见》中提出在交通、水利、信息、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一批重大补短板项目,确保2019年完成投资1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300亿元。铁路方面,加快鲁南高铁等10个在建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济郑、鲁南高铁菏泽至兰考段等5个高铁项目。公路方面,加快青兰高速泰安至聊城段等27个在建项目建设,新开工济南至高青等5个项目。机场方面,2020年起,省级联合市县政府共同出资,三年内支持省机场集团设立500亿元机场建设发展基金。港口方面,组建省港口集团,在港口资源整合中,保障港口企业所在市税收分成不变。城市轨道交通方面,投资270亿元,加快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水利方面,加快推进老岚水库前期工作,开展南水北调胶东续建、南滨海调水、沂沭河洪水资源利用等骨干水网工程论证建设。5G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济南、青岛、烟台等核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5G基站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设区市城区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能源设施方面,加快“外电入鲁”输电工程建设,实施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打造海上风电、沿海核电和沿海LNG进口三大基地,启动首批海上风电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城市排水管网、综合管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

  第八部分,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不断激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资活力,切实稳住投资“大盘”,是扩大国内有效需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必要手段。针对企业中存在的“不敢投、不会投、不愿投”的现象,《意见》提出了五条政策举措:一是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推介清单,鼓励民间资本以股权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二是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支持以新设企业、出资入股、增资扩股、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形式,引进高质量战略投资者。三是实施企业成长“护航”计划,每年从全省遴选200家“四新”企业和“十强”产业企业,纳入资本市场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先支持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四是组织申报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申请国家支持能耗单列,有效缓解能耗指标约束,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第九部分,实施“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行动。当前,我省产业升级面临的技术瓶颈制约较多,高端装备制造关键零部件90%以上依赖进口,信息技术产业“缺核少芯”问题比较严重,有的关键元器件因美国出口管制难以短时间弥补。为此,《意见》提出,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力争在云计算装备、生物酶、新材料等领域承担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在量子通信和量子计算机、脑科学和类脑研究、种业等领域牵头或参与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力争两年内新突破掌握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

  第十部分,加大社会资本及高端人才科技研发转化激励力度。这一部分是《意见》最富有含金量的内容,较以往有了更大创新和突破。一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形成的成果可按所有权享有相应股权,具体比例按合同执行;对成果在鲁转让的,给予社会资本方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转让收入已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支持社会组织设立基础研究基金会,通过接受社会捐赠、设立联合基金等方式筹集基础研究经费,企业用于资助联合基金的社会捐赠支出,依法依规实行税前扣除。二是对在鲁实现科研成果转化的境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国内领军人才、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在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三是对各类人才及其团队的科研成果实现在鲁转让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转让收入已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第十一部分,做强“山东制造”。《意见》研究选取了当前受外部冲击较大,但有较好基础的高端石化、电解铝、轮胎、纺织服装、造纸、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海工装备、现代医药、新材料等10大制造业行业进行重点培育,力争用3—5年时间,打造形成世界级优势产业集群,为制造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第十二部分,打响“山东智造”。对于山东这样的制造业大省而言,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既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也是关键所在。《意见》围绕实施“智慧赋能”工程、加快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提出了一批富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比如,对新确定的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给予不少于 500 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产业集聚区,给予最高 30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编辑: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