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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
时间:2019-08-29来源:大众网

  14:55丁绍敏

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的通知》等文件。今天,我们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先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先生,二级巡视员董瑞忠先生就文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以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省自然资源厅李琥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14:56李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去年10月份组建以来,省自然资源厅一直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部署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了“马上就办、提前办好”的理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梳理审批事项,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和环节,推动“一网通办”和信息共享,努力提高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服务效率和水平。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的通知》等文件。下面,我结合文件就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14:59李琥

  一、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8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通知》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间,重塑办理流程,推行“一网通办”,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便利。

  《通知》提出4个方面的任务目标。

  一是提出了提前1年完成国务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目标。《通知》明确,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务院要求提前1年完成。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个工作日办结。

  二是实施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结合我省实际,对登记流程相对复杂、业务办理量大的个人、企业、机构办理房产、土地林权、海域等38种常见不动产登记类型,进一步简化流程、压减材料、缩短时间,进行流程重塑,制作了标准流程图,详细列明了群众从签订合同到拿证的全流程,明确应提交的材料和审查用途。6月4日,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是深入实施“一网通办”和信息共享。《通知》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主要是通过与法院、公安、民政等13个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和省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随到随办。

  四是加强标准化窗口建设。针对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不足、待遇低、流动性差的问题,《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窗口数量和工作人员原则上按1:1.2配备,要建立激励机制,确保窗口人员薪酬福利有保障、晋升发展有空间。《通知》还提出,2020年底前所有市县实现法治服务进不动产登记大厅,切实将法治服务挺在前面、贯穿始终。

  15:01李琥

  二、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

  8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19〕7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通知》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不动产抵押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和业务联办,规范办事流程和合同文本,解决当事人在银行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之间“来回多跑腿”的问题。

  《通知》提出了3个方面的便民利企措施。

  一是建立金融服务合作机制。《通知》明确,2019年年底前,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至少与2家银行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互设服务点。省级制定“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共享接口技术方案,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银行贷款信息、金融许可信息的共享查询。

  二是优化抵押登记流程。《通知》提出,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等相关联的登记业务可以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银行续贷业务,实行前一笔抵押注销登记与后一笔抵押权设立登记,同步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由原来的多次申请、多次审核,合并为一次申请、一次审核,大大减少了业务办理时间,也解决了银行抵押悬空风险。

  三是规范合同格式。《通知》提出,自9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以不动产单元号关联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在抵押合同中增加“不动产单元号”。对顺位抵押登记、最高额抵押登记、改进抵押合同格式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解决了不动产抵押业务合同格式不统一的问题。

  15:04李琥

  三、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的通知

  8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72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通知》的主要目的是,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两项审批合并办理,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的主要内容,可简要地概括为“五个一”。

  一是实现了“统一申报”。整合优化申请表,将原《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多审合一”申请表》,实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

  二是规范了“一窗受理”。“多审合一”申报材料,通过行政许可事项远程申报审批系统,在建设项目所在县级主管部门申报账户入口上传,在网上传至省厅及各市局。

  三是实施“一体审查”。市级主管部门应对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用地情况进行初审。如果占用,则将有批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占用意见一并随卷上报审查。

  四是开展“一次论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进行踏勘论证,同时需要进行规划选址论证的,由原来的两次论证简化为一次论证,形成专家意见,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上报自然资源部,同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五是实行“一同发证”。审批结果统一核发,分别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选址意见书中,标注用地预审意见文号、有效期限等有关规定不变。

  《通知》印发后,将累计4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压缩为20个工作日,实现真正意义的提速增效。

  15:05李琥

  四、关于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委托下放的问题

  去年年初,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批准,委托“放管服”改革基础较好的济南、青岛、烟台3市,行使辖区内历城区、黄岛区、莱山区等9个县(市、区)的部分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将省市两级审批简化为市一级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下半年,省政府批准,委托菏泽市、潍坊市行使辖区内牡丹区、寿光市等7个县(市、区)的部分土地审批权。

  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将高青县、沂源县、安丘市等41个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和滕州市、广饶县、莱州市等9个经济发达县(市)的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以及增减挂钩拆旧安置方案审批权委托下放给所属市政府行使。

  截至目前,全省137个县(市、区),有63个县(市、区)的上述审批权已委托16个市政府行使。在剩余的74个县(市、区)中,36个市辖中心城区审批权限属于国务院,属于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仅剩38个县(市、区)。省级土地审批权的委托下放,不仅增强了市级政府土地审批监管的责任意识,压减了办事环节,大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有力地激发了基层政府工作活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工作中也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离基层企业和群众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检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紧抓住“流程再造”这个关键,不断推出新的举措,将“放管服”改革推向更高水平。希望大家监督支持,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15:08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5:09记者

  省自然资源厅是去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部门,请问除了刚才发布的几个文件之外,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15:10李琥

  谢谢你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注。作为整合几个部门相关职责成立的新机构,省自然资源厅承担的职责广,业务领域宽,审批事项多,原来的很多事项流程设计不统一。面对这些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整合审批事项,深入推进流程再造,不断强化制度创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全面系统梳理权责清单。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01部,形成了《山东省自然资源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厅本级权责清单目录》,将395项权责事项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二是深入推进承担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在去年将探矿权延续登记等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到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的基础上,今年7月又准备将首批委托下放的13项行政权力事项扩展到全省各市,并将采伐林木许可证等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实施;同时,确认第二批包括矿业权、地灾资质等18个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准备下放或委托下放到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先行实施。

  三是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要件标准化。厅机关设立了行政许可处,将分散到各处室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许可处,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批,实现“一个处室对外”,内部联审业务实现限时办结、并联审批,大幅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编制了新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文本格式》,对4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报材料、程序、审查重点进行规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使用。分两批取消了“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等18项证明材料。

  四是推行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和“一窗受理”。今年6月,将已在远程审批系统中运行的省本级土地、矿产、测绘等1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互联网省内全域申报,同时将机构改革后整合的城乡规划等2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远程申报审批系统,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设置,整合厅门户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实现“网上一窗”。

  五是确定“马上办好”事项。所谓“马上办好”,就是对所受理的报送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行即来即办、即时办结。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经建立了包括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测绘项目登记等11项“马上办好”事项清单,采用简易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有力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下一步将继续扩大“马上办好”事项涵盖范围,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15:12山东商报记者

  不动产登记是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请问,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提高不动产登记的服务水平?

  15:13宋守军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 宋守军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厅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厅集中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中梗阻”排查、“百佳示范窗口”创建、登记窗口作风问题整治、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实查暗访,解决“推绕拖”和历史遗留问题。编制了38个“减证便民”指导性流程标准,联合相关部门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目前,房屋转移、抵押登记等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其他登记事项5日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加强不动产登记监管力度。通过登记机构自查、省级督察、群众举报、媒体监督、视察暗访等方式,促进登记窗口作风转变。目前,全省有46个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窗口获得市级以上的荣誉称号。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大数据局,把全省191个不动产登记大厅视频信号接入我厅,实现对不动产登记窗口全覆盖实时监管。

  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目前,我省新增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接入省、国家平台,与公安等13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线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模式。

  四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各级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41.46万件。今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不全和权利不清问题,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省、市两级选择18个县(市、区)“定点包干”,深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15:20生活日报记者

  我们知道,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是一项由省政府实施的非常重要权力,委托下发到市政府实施后,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哪些措施,来促进落实落地呢?

  15:21李琥

  去年以来,针对省政府委托下放的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下放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深入开展事前调研。去年针对第一批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委托下放,省自然资源厅在充分借鉴了广东、浙江等省份委托下放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济青烟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详细了解他们在承接审批权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摸透了具体实情。

  二是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无论是去年5市16个县(市、区)的委托下放,还是今年41个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和9个经济发达县(市)的委托下放,省自然资源厅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委托范围和内容、审查重点和审批流程、报批材料及格式,为各市更好承接审批权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

  三是加强事中的指导督促。先后指导济南、青岛、烟台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内部审批流程,指导审批系统建设。最近又连续派出调研组到各市指导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预计9月底委托下放的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将陆续在各市开展网上审批。

  四是强化事后监管抽查。对各市用地审批备案材料,省自然资源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审批规范、科学、合法。

  15:22齐鲁晚报记者

  请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后,能给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便捷?

  15:23董瑞忠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 董瑞忠

  谢谢您的提问。这次省自然资源厅将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变为一项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接件、一个事项办理、一个窗口发放,为工程建设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一个很好的样板,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多审合一”将会给申请人带来很大便捷。一是避免申请材料重复提交。现行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需提供材料15项,多审合一后所需材料压缩为9项,将建设项目依据、选址坐标等4项申报材料基本一致的材料进行合并,将该取消精简的材料全部予以取消。二是推行评审合并论证。将两事项涉及规划选址论证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2次重要论证进行合并论证,达到全方位合并和实质性融合标准。三是实现审批时限的大幅压缩。现行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办理时限各为20个工作日,“多审合一”后审批时限仍设定为20个工作日,实现真正意义的提速增效。四是推行了个性化服务。对于只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项目或者只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项目,依旧按照原有的办理流程办理,不搞一刀切,允许相应申请事项的单独存在,客观上满足了不同客户需求。

  15:24经济导报记者

  请问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设服务点,会给不动产抵押登记带来哪些便利?

  15:25宋守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可以从2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服务点,可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资金监管咨询、抵押放贷咨询等前期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同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审批和抵押登记,享受“一站式”服务。

  二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抵押人在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完成身份查验和问询,采集影像资料,形成电子数据发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审核后,将登记结果反馈至银行,也可在银行网点安装自助打证机,自助打印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目前,我厅正在推进不动产电子证照库建设,登记结果及电子证照可网上反馈至银行,实现抵押、贷款由“最多跑一次”变成“一次都不用跑”。

  15:27山东经济广播记者

  请问,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如何继续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15:28董瑞忠

  下一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要求,我们将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行政审批效率再提速。一是实施流程再造,优化政务服务。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权责清单,再造办理流程,实行名称、编码、依据、层级、条件、对象等要素省市县“三级十同”,持续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达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窗出件”要求。二是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凡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争取下放市县级实施。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底再下放一批有含金量的行政许可事项,3年内争取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50%。三是清理简并资质资格,降低准入门槛。梳理资质资格事项,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格许可事项,通过大幅压减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和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推行承诺服务。创新管理机制,在办理行政审批、备案、确认、征收等相关业务时,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的,部分材料不齐备的可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实行承诺服务,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承诺事项落实。

  15:30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自然资源厅综合处赵坤先生,联系电话:81691935。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倪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