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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省征集国家森林乡村标识标语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19-08-22 至 2019-09-15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国家森林乡村标识标语的通知》。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国家森林乡村标识、标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应当突出“森林乡村”主题,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一保护修复的科学理念,充分展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画卷。

  1. 应征作品可以是标识与标语的组合式设计,也可以是单独应征标识或标语。如果是组合式设计,要求标识、标语之间有关联性。

  2. 应征标识作品要以徽章形式开展设计,要求构思巧妙、构图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标识应当包含中文“国家森林乡村”及英文“National Forest Village”,并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便于在相关印刷品、宣传品、纪念品上展示,标识尺寸在15—50mm之间,形状不限。

  3. 应征标语作品要求20字以内,语言简洁,立意高远,内涵准确,朗朗上口。

  (二)成果要求

  1. 应征标识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内容包括:JPG格式标识设计方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设计说明,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说明、标准色(主色标、辅助色标)和原尺寸坐标图;另附设计方案的PSD格式或矢量图(AI或CDR格式)电子文件。

  2. 应征标语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内容包括:标语及创作说明,创作说明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创作思路及标语含义等。

  (三)其他要求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投稿者应当签署《国家森林乡村标识标语应征承诺书》(见附件)。应征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有。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征集和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作品可自行处理。

  二、征集时间与投稿方式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二)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邮件中应包含:标识标语成果(标识作品应包括源文件)、签名的《国家森林乡村标识标语应征承诺书》扫描件、个人简介或单位团队简介(200字以内)以及创意说明(500字以内),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国家森林乡村标识标语+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投稿邮箱:gjslxc_logo@163.com。

  三、评选流程和时间安排

  应征作品征集截止后即启动评审工作。

  (一)网络投票

  2019年9月中下旬。应征作品经过行业专家初步筛选后,产生入围作品。通过中国林业网等媒体平台开展网络投票,确定作品网评得分。

  (二)专家评审

  2019年9月下旬。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所有入围的标识标语进行专家打分评审。

  (三)综合评定

  2019年9月底。综合网评得分(30%)及专家打分(70%),确定作品最后得分。依照得分高低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四、奖励办法

  标识征集设4类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500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颁发获奖证书。

  标语征集设4类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奖项获得者由活动承办单位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发放奖金。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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