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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13起 青岛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13起 
时间:2019-08-10来源:大众日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亮利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截至7月26日,青岛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3起,战果居全省第一,各区市均实现扫黑“零突破”。

  在除恶方面,青岛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5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341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90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258名,189名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以来,青岛全市命案全破,暴力恐怖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零发案”,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0.7%,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6.6%,“盗抢骗”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6.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显著。

  在7月26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警方还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正在侦办中的市南区潘某某网络敲诈勒索案。

  今年1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在工作中摸排发现,有人通过网络进行有偿删帖违法犯罪活动,涉嫌敲诈勒索,遂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过两个多月摸排调查,3月9日,专案组将潘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一举打掉了以潘某某为首的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破获案件10余起,关停位于国外的服务器19台,捣毁网站1308个,扣押手机、电脑20余台,冻结资金200余万元。

  经查,2017年起,潘某某获知利用网上删帖进行敲诈勒索可以牟利,便购买网络服务器、网络域名、电脑设备等,并建立大量网站。他先是借助软件从网上搜集医院、企业、个人负面新闻,采集到自己经营的网站,雇用人员维护网站正常运营,购买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用于收取赃款。然后,潘某某安排团伙成员雇用水军采取威胁手段,针对不特定的医院、企业、个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又讯 近日,莱西市人民法院在莱西市看守所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宫某基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系山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莱西法院管辖。

  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宫某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一万一千元。常某、胡某、李某等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被并处罚金。

  莱西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2年下半年起,被告人宫某基在经营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先后纠集笼络了常某、胡某、姜某军等被告人,逐步形成以宫某基为首,以常某、胡某、李某、姜某军为重要成员,以颜某、马某涛、蔺某超、王某龙、杨某和林某雨(已判刑)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记者 肖芳)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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