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潍胶路坊子收费站等4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省道潍胶路坊子收费站等4处
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
有关问题的批复
鲁政字〔2019〕95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省道潍胶路坊子收费站等4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鲁交财〔2019〕10号)收悉。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94号)精神和国家路网调整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长国道206龙口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零1个月,收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同意延长省道潍胶路坊子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零6个月,名称调整为国道309线峡山收费站,收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同意延长国道327菏泽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零1个月,收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同意延长国道105线单县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零2个月,收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上述4处收费站收费期限届满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稳妥做好收费站停止收费相关工作。
要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统筹谋划、周密安排,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强化公路通行保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