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及2019年居民医保新政。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筹资力度,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再次得到提高。大病保险最低段报销比例提高至60%,最高段报销比例达到75%,贫困人口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并取消原50万元的封顶线。 医疗保障是事关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持续提高全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截至2018年底,全省医保参保人数9437.1万人,居全国第三位,参保覆盖面达到94%。从2014年全省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至2018年,全省医保基金总支出从692.3亿元增长到1253.7亿元,年均增长16%左右,2018年平均每天医保结算60万人次、支出医保基金3.43亿元。 据介绍,2019年我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7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250元。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1元,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今年以来,省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243.79亿元,支持各地落实政府补助政策。 在提高待遇水平上,今年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多发、负担重的病种。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过渡到门诊统筹后,门诊保障水平更高、更充分。诸如感冒、发烧等门诊小额费用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能达到50%以上。”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表示。今年拟在全省统一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年前力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 在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今年我省重点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其中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20万元段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最高段报销比例达75%。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降低,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作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据初步测算,本次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将增加医保基金支出8.4亿元,约有67.5万人在这次政策调整中受益。 加大贫困人口保障力度。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到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由四段改为了三段,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取消了原50万元的封顶线,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将大大降低。据测算,政策调整后,合规医疗花费40万元的贫困患者,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个人支付约1.16万元,仅占总费用的2.9%。(记者 张春晓 实习生 牛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