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省自然资源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首页-政府法治服务-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uhuaili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