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7-12 |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9〕136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9 |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菏泽市定陶区和成武县3个国有林场变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批复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菏泽市定陶区和成武县3个
国有林场变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批复
鲁政字〔2019〕136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定陶区、成武县3个国有林场变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请示》(菏政呈〔2018〕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定陶区国有任屯林场、成武县国有南鲁林场、成武县国有白浮林场3个国有林场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变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根据《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督促定陶区、成武县加大对国有林场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有效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