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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二百六十三件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二百六十三件
时间:2019-05-10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5月9日从省法院获悉,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截至目前,一审审结25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判处刑罚285人;一审审结238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判处刑罚1205人。

  据介绍,全省法院认真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自去年9月开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部由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0件,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4件。各级法院还与检察、公安机关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通知》,联合发布《敦促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协同推进专项斗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7件,审结25件,二审受理15件,审结11件;受理一审恶势力犯罪案件401件,审结238件,二审受理72件,审结56件。一审审结的25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判处刑罚28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22人,重刑率为42.8%。一审审结的238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判处刑罚120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69人,重刑率为22.32%。同时,全省法院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多种刑罚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在严格依法严惩的同时,我省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法定标准,严格法定程序,充分保障权利,依法公正裁判,确保审判效果。截至目前,审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共计判处缓刑204人。集中宣判的74起案件中,对有自首情节的68名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审审结的25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0名被告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人。自今年3月起,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中率先实行律师辩护全覆盖,确保其辩护权利充分行使。同时,主动接受监督,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中,共邀请74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记者 张依盟 通讯员 闫继勇)

(责任编辑: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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