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政强化慈善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慈善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9-0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烟台市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及慈善工作的监督管理,努力打造阳光慈善,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公益慈善环境。

  一是强化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烟台市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慈善总会社会公开暂行办法》,对公开慈善信息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专门设立慈善捐款账户,执行公益社团财务制度,并成立烟台市慈善总会监事会,负责对善款善物的募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年主动邀请或接受审计、财政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进行行政监督和专业审计检查。聘请工农商艺医法等领域的10名社会监督员,开创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社会公开工作的新格局。

  二是定期举办社会公开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社会公开周”活动,每周举办一次“慈善开放日”活动,目前,已连续举办了10届烟台慈善“社会公开周”活动。公开活动期间,向社会各界全面提供市慈善总会历年来的财务原始凭证、年度审计报告、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及发放记录、慈善救助审批材料和档案等相关资料,公众可随时查阅财务账目,调阅救助、捐赠档案,核对财务发放情况等,并就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及救助程序问题向群众进行现场答疑。

  三是做好日常慈善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宗旨,利用“烟台慈善”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每月发布“滴滴暖爱见真情”——当月接收捐款和发放款项明细一览表,让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捐赠的每一份爱心都有迹可循、传递更远,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真正为烟台慈善事业的发展营造出监督有力、公正有序、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