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贫困人口退出实行“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由村(居)“两委”依据采集的贫困户信息,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拟退出贫困户名单,经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抽查审核,在村内公告退出(公告期5天),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因此,您什么时间退出的,可以要求镇村告知。按照规定退出之前的住院费用可以享受相关报销政策,至于具体报销政策,因各地财政投入力度不同,政策也不一样,请咨询当地扶贫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