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12-19 |
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9〕244号 | 发布日期:2019-12-21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
鲁政字〔2019〕244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设立济宁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请示》(济政呈〔2019〕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振兴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服务济宁经济发展,拟同意你市以济宁综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主体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名称为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该中心规划面积186亩,四至范围为:东至德源路、西至弘济路、南至孟子大道、北至仁美路。请按有关规定由青岛海关报海关总署办理有关手续。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