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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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18 10:48 来源:大众网

  09:59丁绍敏

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先生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张孟强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10:06张孟强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孟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山东省民政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养老工作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12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全省养老服务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相当于山东养老服务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2240万,占总人口的22.4%,其中65岁以上1511万,80岁以上271万,生活不能自理老人400万。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列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在资金、土地、融资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需求相比,养老服务的丰富性、有效性和覆盖面还远远不够,扶持政策不健全、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活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养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今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制定了28条政策措施。9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任务。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政策落地、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10:08张孟强

  二、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实施意见》分为扩大有效服务供给、完善养老设施体系、强化制度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六个部分,共有二十七条内容。《实施意见》坚持贯彻中央要求与突出山东特色相结合、兜住底线和多元供给相结合、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发展培育和监管服务相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努力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强化设施规划保障。明确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着力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不足问题。

  二是优化资金扶持政策。2022年底前,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同时,对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优化,精准聚集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和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调整完善补助项目和标准,从“补床头”“补砖头”向“补人头”“补运营”转变,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利用闲置设施举办养老机构的,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简化相关手续;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一照多址”,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10:09张孟强

  四是突出居家社区养老。针对90%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围绕老年人的床边、身边、周边需求,细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的具体措施:一是增加设施供给,在街道、社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设立“家庭照护床位”;二是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三是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等。

  五是推动医养深度结合。聚焦老年人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的双重需求,进一步强化医养结合措施,明确提出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可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材料进行养老机构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

  六是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养老周转房,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构建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农村养老模式。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设有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已经成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迫切期待的社会民生问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请大家继续关心、支持养老服务工作。谢谢大家!

  10:09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0:10中新社记者

  山东省是老年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任务繁重,当前养老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供给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请问,近年来围绕推动养老工作、补齐短板弱项,山东省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10:10张孟强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把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列入民生实事和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强化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省政府先后出台养老服务文件 8个,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40多个,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和5000亩用地指标,从资金、土地、税费、融资等方面,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加快制定《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10月28日发布的《2018年中国老年人省级政策创新指数报告》,山东省位列全国第三。

  二是增加服务供给。聚焦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现有养老机构2221余处、机构养老床位46万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500处、农村幸福院1.05万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0余家。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8个市被纳入国家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城市,15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创新实验区,建设“嵌入式”社区综合养老中心400余处、居家养老呼叫平台101处。积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积极探索统筹资源、医养结合发展新模式。今年省级安排1.6亿元,支持20个重点扶贫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3737套。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连续3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各级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关停并转养老机构527家,服务质量合格率达到98%。29所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建立省级养老培训基地7处,各级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9万人次。编制养老服务省级地方标准22个。

  五是保障基本养老。建立了特困老年人政府供养制度,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8%。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全省年发放资金6亿元,惠及56万人。全面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保障取得积极进展。

  10:12大众日报记者

  养老服务质量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老年人权益。请问,围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

  10:15张孟强

  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始终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一刻也不能放松。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整治隐患、强基达标,今年年底前全省养老院安全质量重大隐患全部清零,2020年底前所有养老院符合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推广应用,严格依照标准规范,全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政府补贴发放挂钩,实行动态化、差异化管理,激发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用标准规范服务、引导发展、保证质量。

  三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公开服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开展 “双随机一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到2022年底,全省培训养老院院长1000名、养老护理员20万名、养老专业社工1万名。同时,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相关扶持政策,开展“齐鲁和谐使者”评选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鼓励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五是大力培育优秀养老服务品牌,扶持大型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用优秀品牌引领行业发展。

  10:16山东台记者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开展养老服务的主阵地,是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的服务场所,前段时间《问政山东》曝光有些地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不到位,请问整改工作有哪些新的进展?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10:19张孟强

  10月24日晚,《问政山东》曝光了烟台市莱山区多个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到位问题,我们立即到现场督导整改,当地政府以租赁方式解决了1000多平米的服务用房,委托专业组织运营,已经开展服务。同时,我们举一反三,组织各地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下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全省已有12市、56个县(市)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13市制定出台了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31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到2022年底,用三年时间,全面解决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问题。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抓好任务落实。

  一是强化法制保障。《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议一审通过,共9章74条,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作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明确了规划要求、配建标准、建设程序和移交时限,对不按标准规划、建设、移交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明确将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审核把关。目前正在抓紧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预计明年3月份出台。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出台和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联动,严格依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确保有效利用。对建成移交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代表政府实施统一登记管理,无偿或低偿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专业化服务,基本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10:19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宋坤,联系电话:86075628。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