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岚菏高速枣庄至菏泽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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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13 16:07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岚菏高速枣庄至菏泽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9〕19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岚菏高速枣庄至菏泽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9〕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岚菏高速枣庄至菏泽段设置收费站13处,分别为:滨湖、滕州西、金乡南、金乡西、两城、南阳、微山、鱼台北、定陶南、成武北、成武东、定陶东、定陶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2019年10月29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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