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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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13 15:58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青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9〕201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青政呈〔2018〕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青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范围调整涉及15个地块,功能区调整涉及23个地块。保护区调整前总面积44855公顷,调整后面积31526公顷,减少13329公顷。其中,核心区调整前面积7467公顷,调整后面积7542公顷,增加75公顷;缓冲区调整前面积8888公顷,调整后面积8924公顷,增加36公顷;实验区调整前面积28500公顷,调整后面积15060公顷,减少13440公顷。

  二、要加强对调整出自然保护区区域的管理,其开发建设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本批复印发后三个月内组织完成勘界立标,予以公告。

  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机构建设,加大科研力度,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管控能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保证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生态支撑。

  附件:青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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