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崆峒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9-12-13 15:44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烟台崆峒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9〕205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烟台崆峒列岛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请示》(烟政呈〔201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烟台崆峒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调整前后核心区范围和边界保持不变;缓冲区调入调出均涉及1个地块,调入调出面积均为53公顷;实验区调出涉及3个地块,调入涉及1个地块,调入调出面积均为559公顷。保护区总面积7690公顷,核心区面积240公顷,缓冲区面积1570公顷,实验区面积5880公顷,调整前后保护区总面积和各功能区面积不变。

  二、要加强对调整出自然保护区区域的管理,其开发建设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本批复印发后三个月内组织完成勘界立标,予以公告。

  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机构建设,加大科研力度,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管控能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保证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生态支撑。

  附件:烟台崆峒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 照排科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