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岛市黄岛区藏南镇更名为藏马镇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19-10-1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青岛市黄岛区藏南镇
更名为藏马镇的批复
鲁政字〔2019〕19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黄岛区藏南镇更名为黄岛区藏马镇的请示》(青政呈〔2019〕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藏南镇更名为藏马镇,其行政区域范围和镇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你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认真做好政区更名工作。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