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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战果丰硕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战果丰硕
时间:2019-01-26来源:省扫黑办

  2018年,山东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对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全年,全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374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8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129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6838人,查扣涉案资产27.6亿余元。已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24件2436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8件1363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24起1614人,各项工作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取得丰硕战果。

  高点站位,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省委书记刘家义亲自部署并召开推进会议,省委常委会议每月听取汇报,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全省自上而下形成五级书记齐抓扫黑除恶的工作格局,按照“山东战役”方案,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拓宽渠道,全面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对近年来侦破的黑恶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向社会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重点突出农村地区黑恶霸痞势力特别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分析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注重“速度”与“力度”有机结合,既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做到“出手快”;又“重拳出击”,坚持打准打狠。坚持“打黑帮”与“打黑财”并举,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肃查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行为,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

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全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24起1614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过去两年侦破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梳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2018年公安机关侦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介入。省纪委省监察委机关抽调专门人员,与烟台市纪委共同对烟台市高新区西泊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永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把持多个村级组织政权、披着“政治外衣”为害一方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38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德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武城县交警大队部分干警为公路痞霸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后,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交代问题的66名交警和交通监察干部职工,依纪依法从轻处理。

  综合治理,堵塞漏洞。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推动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边打击、边滋生”。全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453条,全省法院系统共向住建、城管、银监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2条。加强对工程建设、治安管理、物业管理、矿产资源、民间借贷、市场交易、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指导力度,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打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增强城乡对黑恶犯罪的“免疫力”。结合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在全省范围开展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案治本,在地砂、河砂资源、山石矿山等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有效办法,出台管理措施,建立防范打击长效机制。

  夯实基层,净化土壤。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对存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等情形和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下的党组织,全部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范围。对重点难点村(社区),县乡党委书记亲自包靠,挂牌整治,确保整顿成效。目前,共整顿完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895个、城市社区党组织197个。9月份以来,全省共调整村干部655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05人。加大基层组织优化提升力度,严把村党组织带头人选任标准条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县乡联审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省市县三级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386个基层建设薄弱村担任村支部书记,选派2300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严把党员和村干部入口关,提出11条措施,从制度层面防止出现“带病入党”问题。

   广造声势,发动群众。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信息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期间,中央多家主要媒体和政法媒体,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情况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全省政法新媒体矩阵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860余条,各级媒体发布稿件610余条,阅读总量突破1.9亿次。对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的最高奖励标准提升至20万元,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贴近基层的优势,组织全省30万网格员参与监督举报、搜集线索、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民间借贷从业人员、村干部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精准度,实现宣传发动“立体化”、“无缝隙”、“全覆盖”。

  强化督导,压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斗争各项安排落地见效,省委先后部署开展两次全省范围内督导,5月份由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厅级干部带队督导,12月份,由省级领导带队督导。各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抽调成员单位联络员或组长单位人员组成。督导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问询、督办案件、暗访调查等形式,督导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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