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公布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5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山东省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2018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9日印发)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