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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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1 09:41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19年1月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预算管理改革,是财政领域的基础性、关键性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将其列入省委推动制度创新第一批重点课题,要求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有效措施,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在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历时5个月,先后经过省委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等一系列程序,省政府于1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确定了5个方面19条改革措施,主要内容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

  ——“两放权”:就是深化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权责设置,形成更加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厘清部门预算管理权责。今后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自主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印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和验收等;财政部门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事务,主要抓好预算编制、支出政策审核和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得到合理配置、严格监管和有效使用。通过厘清预算管理权责,有利于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预算与事业发展更好融合。二是增强市县资金使用自主权。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凡由市县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省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改变以往项目审批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管理效率。

  ——“两统筹”:就是通过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统筹专项资金安排,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集中资金保重点办大事。一是统筹“全口径”预算资金。改变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头编制、各自平衡的做法,从今年起一体化编制“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并将中央资金全部打入省级预算“盘子”,切实增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二是统筹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统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将专项资金由目前的93项压减至39项,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优化支出结构,更好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两转变”:就是转变财政资金分配方式、转变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扶持方式,最大限度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转变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由项目法转为因素法。对适宜由基层实施的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由业务主管部门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分配因素和权重,确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对确需实行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遴选项目,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合理。二是转变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扶持方式,由行政化转为市场化。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对市场主体面上扶持主要通过税费减免等普惠性方式实现,点上扶持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实现,引导性扶持主要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激励性方式实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两规范”:就是规范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将各项管理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拉长预算编制周期,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预算评审等工作,确保将预算编细、编准、编实。二是规范预算执行。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完善预算监管措施,确保改革后资金能够“接得住、用得好”。

  三、主要创新点

  《意见》着眼整体设计,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以明确权责、创新机制、提升绩效为重点,主要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突出权责理顺。将专项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将具体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压实部门和基层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倒逼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体制运行效率。二是突出财力统筹。实行“全口径、一体化”编制预算,大幅度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变“散钱”为“整钱”,增强重点支出保障能力。三是突出市场运作。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方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分配资金、遴选项目,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四是突出刀刃向内。改革后,财政部门不再参与资金分配和具体项目确定,集中精力谋划预算、研究政策、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式的重大变革。

责任编辑: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