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莱州市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1-02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整合莱州市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8〕308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整合莱州市省级开发区的请示》(烟政呈〔2018〕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整合莱州市省级开发区,将莱州经济开发区与莱州工业园区整合为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原莱州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原莱州工业园区变更为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区。整合后的开发规划面积为原莱州经济开发区与原莱州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之和,即818.03公顷,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为554.83公顷、临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为263.2公顷,四至范围保持不变。

  你市要切实做好资源、机构、人员整合工作,确保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科学制定园区发展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努力把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助力区域“双招双引”的主阵地和开放创新的新引擎。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