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环保局扎实做好“五个一”打造阳光环保平台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9-01-18  

  近年来,济南市长清区环保局以利于公众了解监督生态环保工作为出发点,创新实践“五个一”,努力打造“共享环保”政务公开平台,真情回应群众新期盼。

  一是组织好一支队伍,筑起“高效环保”坚实根基。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长清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到人,日常工作开展有序,做到了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地点,有操作人员,保证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分别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是把握好一条心脉,打造“为民环保”政务平台。坚持为民服务导向,紧紧把握公众需要这条大动脉,真切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功夫下在平时”,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宣传、“政务你问我答”及满意度调查等活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突出群众关心关切,优化信息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能及时高效地查询到自己想知道的环保信息。

 

  三是用好一把尺子,树立“阳光环保”部门形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拓宽,在环境监测、监察执法、项目审批、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公众可通过网络随时了解、查阅建设项目审批详情、进度。特别加强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把握好尺度,确定了不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是建好一个库,织好“公众环保”公开网络。为方便公众查询,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一张网 上下联动为公众”的环保平台。线上主要是网站(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长清环境微博、济南长清环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下主要是报纸、电视、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及明白纸等。制度性和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主要通过公开栏、电子屏、上墙公布);阶段性、经常性的工作一个月或季度公开一次(主要通过网站、报纸、电视);一般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要通过网站、双微)。印制市民环保服务手册、环保明白纸等20000余份,通过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等工作时机向企业及公众公开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及其他政务信息,利用环保宣传三进(进企业、进街镇、进社区)公开环保办事流程、工作规范、服务承诺等,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网络,增强职能工作的透明度,推进阳光行政。

 

  五是架起一座桥,建设“诚信环保”服务通道。秉承“架起连心桥,服务你我他”的宗旨,利用一切时机积极宣传我们的政务公开平台。在政务大厅环保窗口设政务信息查阅台,放置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流程、办事规范、服务承诺等宣传小册子,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对涉及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再造审批流程,形成联动机制、达到缩短审批时限、强化监督约束,提高效率的审批,加强窗口建设,建立行政审批长效机制。积极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莅临指导生态环保工作,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邀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及普通市民对我们的环境执法及环境监测等业务工作进行参观指导,促进我们的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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