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切实加大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9-01-18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知情权,济宁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大力拓展公开内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深化医改、健康扶贫、民生工程、计划生育政策等信息公开力度。印发《济宁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并及时公开实施情况,不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把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示、就医指南流程等内容列为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创新实行“病历公开、费用公开”,患者每日均可拿到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在办理出院的同时,能够即时拿到入院记录、医嘱单、检验报告、出院记录等病历资料,真正让患者“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二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全市各医疗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采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价目本等方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同时公布本单位及同级物价部门举报电话。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形式的医药费用查询服务,并明确告知住院患者费用查询方式。住院患者可在病房护士站、住院费用结算部门查询一日住院费用及总费用。设置自助缴费及价格查询一体机,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台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与政策文件制定同步进行。对社会关注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生育政策调整、分级诊疗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和热点舆情,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进行回应。多次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均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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