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侯培峰为烈士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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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4 14:15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评定侯培峰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18〕288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侯培峰为烈士的请示》(临政报〔2018〕87号)收悉。经审核,2016年2月3日,侯培峰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被犯罪嫌疑人刺伤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有关规定,侯培峰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特评定侯培峰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2018年12月7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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